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紅豔,真美。
曾經我很討厭紅色,因為我用有色的眼光看著它。
但我逐日逐日在改變,對事物的觀點也在變。
 
回顧自己的手寫本,滿滿的都是追尋自我的語言,
彷彿真理愈辯愈明一般,我在不斷的解析之中尋找自己。
有時我想,是否我只看得見自己?
或者說,我存在的意義,就是要看清楚自己。
 
所以我急切地叨絮著,抽絲剝繭地挑出線索,
因為最後建構出來的,很有可能是連我自己都不知道的自己。
 
不讀我,就不會懂我。
我沒有我說的那麼成熟。
 
(而這一篇依舊充斥著自己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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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張翊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